2022-06-02 23:25:07

摘 要推进社区老年教育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积极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香港与澳门社区老年教育理念与政策实践的梳理与分析发现,港澳地区发展社区老年教育的重要经验包括:确立社区老年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多方主体协同参与社区老年教育治理;根据人口群体特征选择社区老年教育具体内容;完善社区老年教育质量与发展水平保障体系。基于港澳经验并结合广东社区老年教育的现有框架,改善广东社区老年教育要深化对老年教育价值的认识,构建社区老年教育实践框架;以老年群体教育需求为核心,推进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建设;教育资源建设与质量监管并重,构建社区老年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关键词:港澳;社区老年教育教育需求


在人口老龄化急剧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大力推进老年教育、延续老年群体的生命价值应得到关注和重视。社区作为重心居下、灵活自主且为老年群体所熟悉的场所,是开展老年教育的重要载体。研究社区老年教育的理念及其指导下的具体实践是深化对社区老年教育认识的重要路径。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框架下,粤港澳三地的教育资源逐步呈现共享共融的态势。本文通过对香港与澳门社区老年教育的理念、政策与具体实践的分析,总结社区老年教育的港澳经验,进而探讨社区老年教育的广东路径。


一、港澳地区社区老年教育的基本理念与政策实践

(一)香港社区老年教育的基本理念与政策实践

香港的社区老年教育归属于安老服务范畴。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香港的安老服务政策基本上秉承“持续照顾”与“老有所属”的原则,践行以人为本、社区照顾、持续照顾、老有所为的基本理念。

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在香港回归后的首份施政方针中提出“照顾长者”的策略性政策目标:致力于改善长者的生活质量,以达至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1]。同年,香港成立安老事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全面的安老政策,统筹各项安老计划与服务的策划与发展工作,并就安老服务向特区政府提供反馈与建议[2]。由此,香港建立起由社会福利署和安老事务委员会对安老服务进行管理与政策支持的行政架构。社区老年教育作为安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依托安老服务机构等载体展开。

为了落实特区政府“照顾长者”的政策,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的目标,香港社会福利署在奖券基金的资助下,于1998—1999年开始推行“老有所为活动计划”,并于2003年4月起将该计划纳入常设服务项目中[3]。一直以来,“老有所为活动计划”通过“申请—审核—拨款”方式资助香港的社会服务机构、地区团体及教育团体等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为老年群体提供多元化的参与机会。历经多年实践,“老有所为活动计划”的连续性与实效性日益加强,长者潜能得以发挥,老有所为精神借以推广,关怀长者的风气也逐渐形成。“老有所为活动计划”的推行与普及,在“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的三维空间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个人维度,推动长者终身学习,长者得以充分利用自己丰富的人生经验及个人专长,继续贡献社会;在家庭或社区维度,促使长者重新定位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并参与到长者友善小区建设中,为邻里与社区的互助支持网络的建设与巩固贡献力量,形成互助与学习共同体;在社会维度,推动敬老爱老、跨代共融、关怀长者的良好习惯与风气[4]

以长者社区支援福利机构和院舍服务机构为平台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是香港社区老年教育的重要服务路径。香港长者社区支援服务机构包括长者地区中心与长者邻舍中心,主要提供地区与邻舍层面的社区支援服务。为了在地区层面广泛推广基本护老知识、孕育护老文化以及发展护老服务,特区政府于2007年10月开始推出“护老培训地区计划”,通过提供种子基金资助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组织举办培训课程,招募完成培训的学员成为护老员,提供护老服务[5]。此外,社会福利机构与部分企业也积极加入到香港的安老服务中来。2006年,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与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合力推动“香港第三龄学苑”(U3A),鼓励退休和年长人士终身学习及自行筹组学习活动,自学自教,服务社群,不受任何学历、考评、学位等限制。根据CSR Asia对香港第三龄学苑进行的“社会效益评估”,98%的受访学员均认为学苑为学员提供学习和社交平台,令他们保持身心活跃,积极投入社会[6]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积极寻求跨界合作,主动连接社区资源,联合安老事务委员会于2007年初特别推行了“长者学苑”计划,香港的社区老年教育向前跨出一大步。长者学苑计划以学校为平台、以老年人为对象,目的在于推进终身学习、支持身心健康、实现老有所为、推动跨界共融[7]。各区的长者学苑在劳工及福利局与安老事务委员会的统筹和长者学苑发展基金的资助下,利用学校的平台与资源为长者提供教学服务。各长者学苑通过提供长者教育,既推动长者学习新知识、新科技,又让年轻学生通过参与长者学苑的活动,增进与长者的沟通和了解。除了向长者提供学习机会外,长者学苑更是一个社区支援平台,参加长者学苑的长者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建立友谊,一方面与社区人员保持紧密的接触,另一方面促进长幼同心与跨代共融。

2008年,为了应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根据“照顾长者”政策以及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跃动晚年政策纲领》(Active Aging:A Policy Framework),发表了《香港高龄化行动方案》[8]。该方案以“发挥长者潜能、促进长者健康、建立适切环境、提供基本安全与生活保障”为优先方向。其中,“发挥长者潜能”以长者参与为主题,要求确保长者既可以顺畅地表达民意、参与政策制定,又能拥有平等的就业与学习的机会与权力。一方面,提倡加强长者的选民教育,推动长者发展更成熟、更有批判性的政治触觉,彰显公民责任;另一方面,肯定长者继续学习的权利,并为长者教育提供服务资源与政策便利,同时鼓励成立第三龄大学与长者学苑。经过多年的筹划,安老事务委员会于2017年发布《安老服务计划方案》,以“爱老、护老、敬老”为愿景,以“老有所属、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为使命[9],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提升社区老年教育服务效率,建设长者友善的社区学习环境。

(二)澳门社区老年教育的基本理念与政策实践

澳门社区老年教育是澳门安老服务中的社区教育与非高等教育中的持续教育的结合,是以社区为特定场域、以老年人为对象的持续教育,其理念由最初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为”逐渐转变为“积极参与、跃动耆年”。

澳门特区政府历来重视澳门地区的安老服务。回归后,澳门特区政府就长者服务等社会福利提出了明确的施政纲领,在2000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注重老人福利政策的研究,并推进长者服务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为”等目标[10]。在2007年的施政方针中,澳门特区政府将“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塑造终身学习风尚”作为一项施政目标,提出要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网络,扩大社区教育的服务范围,鼓励居民持续学习与自我完善[11]。在之后的施政报告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动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长者学习计划,资助民间服务机构开办长者书院,支持及鼓励长者服务机构开办各类长者继续学习活动,以丰富及提升老年的生活质量”。

2007年11月,为回应社会共融和促进老龄人口综合生活素质引发的社会关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批示设立“长者事务委员会”,将其作为一个专门组织来协助特区政府制定和跟进老龄化和长者政策[12]。2012年,澳门特区政府开始探讨建立系统性养老保障机制。2012年6月,澳门社会工作局发布《长者权益保障纲要法草案》,指出长者权益保障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为宗旨,以“积极参与、跃动耆年”和“家庭照顾、原居安老”为基本原则,并提出特区政府应积极推行老有所为计划,推动长者终身学习,为长者的持续教育发展创造条件,同时鼓励相关教育机构为长者举办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向发展长者持续教育的私人团体提供必要的支援[13]

2015年7月,澳门养老保障机制跨部门研究小组编制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养老保障机制及2016至2025年长者服务十年行动计划”草案,在收集公众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与完善,并于次年正式颁布。该行动计划包括“医社服务、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生活环境”四大范畴,社区老年教育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形式,主要在“社会参与”范畴中体现出来,行动计划提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要达到“回应长者学习需求,支持长者持续增长知识水平”的目标[14]。一方面,确保长者不会因知识或技能差距而不能参与社会活动;另一方面,推动长者教育的连贯、持续与应用。具体包括支持民间机构开办适合长者的课程,通过长者服务机构举办各类长者课程,支持专门机构为长者提供各类持续进修的课程;资助私立教育机构或社团开办有助长者改善身体素质的体育运动及保健知识类课程,以及通过“长者导师培训计划”鼓励和资助长者服务机构推动各类长者课程和进修活动等。可以看到,在社区老年教育领域,澳门特区政府采取积极鼓励的态度与多元资助的方式,全方位统合各界的教育资源,并依托社区,将其作为分配资源的重要载体,以满足长者的持续学习需求。

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指引下,澳门特区政府也积极推行“持续进修发展计划”与“终身学习奖励计划”,鼓励并支持包括长者在内的澳门居民在社区教育中心或其他教育机构开展持续进修与学习活动,顺应长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致力于构建以持续进修和培训为主的学习型社会。


二、社区老年教育的港澳经验

(一)确立社区老年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社区老年教育并非属于正规教育体系的内容,其是以社区为特定场域、以老年人为特定对象所开展的教育、交流以及有组织的学习活动的总和。社区老年教育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满足老年群体学习需求,促进老年人二次发展与适应社会新动向、新需求的关键渠道。基于以上理念,香港与澳门在社区老年教育的价值定位、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上凸显了社区老年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1.确立社区老年教育价值定位。“老年人”是特定群体的身份符号,港澳地区用“长者”一词代替一般意义上的老年人,避免老年群体被冠以弱势的倾向性。港澳地区在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过程中,社区老年教育的价值从以老年人自身价值为本位上升到对于教育工作的价值判断与价值认同。“老有所为”被赋予重要使命,强调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和进取,以此激发生命张力,体会晚年生活的价值。

 2.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在具体的政策制定与实践中,港澳地区将社区老年教育的理念与价值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并相应地为各项政策提供实践计划与行动方案,为社区老年教育的推行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香港地区将社区老年教育视为特区政府一项长期的策略性政策,并依此开展具体行动;澳门地区同样对长者服务等社会福利服务提出了明确的施政纲领,据此开展相应的政策实践。

 3.为社区老年教育的实践与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体系。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社区老年教育活动计划,以种子基金或基金会的拨款支持系列“老有所为”活动与学习计划的开展;健全法律制度保障体系,通过设立法律条例保障长者持续进修与终身学习的权益,规制社区老年教育的开展。 

(二)多方主体协同参与社区老年教育治理

社区老年教育属于公共服务的内容,社区老年教育的治理实质上是公共治理的理论内涵和行动逻辑在社区老年教育领域的具体运用[15]。教育治理尤其强调多元主体的有效互动,包括政府、社会、市场与个人等多元要素的共同参与、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从而形成耦合效应。

港澳地区社区老年教育的资源供给主体及其职责与实践表明,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是保障社区老年教育治理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一是多元主体的服务供给机制。港澳地区社区老年教育服务的提供主体包括特区政府、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与市场部门,构成了“三方合作”的伙伴关系,规避了单一政府主导伴随的资源与投入的有限性。二是职责分明的主体协同共治。多元参与主体的协同共治要义在于协同参与主体按照一定的权责比例对相关政策制度的社会性回归。特区政府及其下辖政府部门为社区老年教育治理的核心主体,主要负责制定社区老年教育政策、监督社区老年教育的执行情况等工作;部分以提供社会福利为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也在社区老年教育的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资金支援或具体服务;一些承担长者暂托或日间护理服务的市场部门也在社区老年教育及其治理中贡献了重要力量。三方主体协同参与,通过共担责任与义务促进社区老年教育的利益分配与社会价值的实现,形成相互依存的伙伴关系。三是社区老年教育服务的资源调动。这里的资源主要包括提供社区老年教育服务的资金和参与其中的人员队伍两个部分。一方面是资金。参与主体多样化决定了资金来源构成的多元化,具体包括特区政府的直接拨款、非政府机构提供的资助基金以及象征性地向服务的老人群体收取会员费用或单项服务费。另一方面是人员队伍。社区老年教育的服务人员主要包括专业工作者与义务工作者两类。专业工作者包括特别聘请的社会工作者、高校的退休老师、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等;义务工作者主要是各个阶层的志愿人士。 

(三)根据人口群体特征选择社区老年教育具体内容

社区老年教育的教育对象、教育目标与教育需求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因此其教育内容与课程的建设较一般高校更为独特与复杂。教育内容的选择是否恰当与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社区老年教育是否具有生命力与能否走向纵深发展。港澳地区的社区老年教育基于不同年龄阶段群体的教育重点,以及老年群体的不同发展需求,选择不同的教育向度与课程内容。

 1. 根据老年不同生命阶段的特征选取相应的课程内容。对于刚退休的老年群体(约60—69岁),学习的重点在于如何从过往的生命形态中撤退,发掘新兴趣、形成新的社会角色、获得新的自我认知。港澳地区社区教育中心针对这一老年群体设置的主要为退休后的转变与适应、老年的生活规划与义工及领袖训练等课程。对于中老年长者(约70—79岁),教育的重点在于享受快乐的晚年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保持生命活力。对于该年龄阶段的群体,设置的主要为正向心理学、愉快晚年、养生保健等课程。对于更年长者(80岁及以上),学习目的主要是维持自主性,预防身体机能退化。针对这一群体设置的课程涵盖养生保健、痛症管理、优质睡眠、生命教育等方面。

 2.根据老年群体的教育需求类型确定教育内容。老年教育学之父马拉克斯基(Howard McClusky)指出,长者有五种教育需求,分别是应对需求(coping needs)、表现需求(expressive needs)、贡献需求(contribution needs)、影响需求(influence needs)与超越需求(transcendence needs)[16]。港澳地区的社区老年教育注重回应长者学习需要,针对性地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一是适应老年人的应对需求,使其适应老年生活,选择能让老年人妥善处理自己的日常所需,赶上现代社会急速发展步伐的教育内容;二是满足老年人的表现需求,选择发展与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或休闲娱乐方面的内容,以协助其陶冶性情与享受生活;三是适应老年人的贡献需求,提供可协助长者明确其在公共事务中可扮演的角色的教育内容,使其通过积极参与、发挥角色作用的方式贡献社会,从而提升其自我价值;四是满足老年人的影响需求,选择知识型与技能类的课程,使老年人通过学习提升个人知识与技能,从而获得同龄人的尊重与年轻一辈的敬佩;五是满足超越需求,选择生命教育、心灵需求类教育内容,使老年人深刻感受生命与心灵的启迪,并借助学习得到更丰富有趣的生命体验。

 3.根据特殊群体存在的不同学习障碍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内容与服务。比如面对自信心低、缺乏家庭支持等意向障碍的老年人群体,主要开展鼓励型教育;对于存在身体残障、缺乏时间等处境障碍的长者,安排适当的函授、电台与电视授课[17]。为不同老年群体推出相应的服务,增强社区老年教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四)完善社区老年教育质量与发展水平保障体系

在港澳地区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实践中,社区老年教育质量的保障与监控是确保社区老年教育实践得以稳定有序推行、高质量运转的重要环节。完善社区老年教育质量与发展水平体系,是港澳地区社区老年教育的重要经验。

 1.重视对社区老年教育质量的把控与监测。一是从源头把握社区老年教育服务内容的质量,具体表现为对社区中开办老年教育的学苑或教育中心的严格审核以及对社区教育活动计划的筛选。二是注重实地调查与需求评估,确保为长者提供针对性的教育服务。如香港通过问卷等方式调查社区教育中心或服务中心会员的学习需要与喜好,包括偏好的学习课程类型、参与学习的动机与阻碍学习的因素等方面[18],基于调查结果的分析确定并提供符合需求的教育服务。澳门则通过“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评估长者的服务需要,从而有针对性地为具有不同需要的长者安排合适的服务[19]

 2.以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社区老年教育的有序运行。如香港的安老事务委员会专门成立长者学苑发展基金以保障社区长者学苑的稳定发展与有序运行,相关经费由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赞助支持。澳门特区政府也设置了专项预算资金,支持和引导社区组织团体提供有关服务。

 3.推进社区老年教育教师队伍的交流与培训,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社区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培训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依靠高校的师资培训。香港教育大学长者学苑为长者提供教与学的专题研讨会,为香港长者课程导师与工作者提供专业教师培训,倡导长者教育的研究工作等[20]。澳门社会工作局则与澳门理工学院长者书院合办长者导师培训课程。二是社区自发的长者教育导师经验交流,例如各个长者学苑联合开展的导师经验交流、分享活动。


三、借鉴港澳经验发展广东社区老年教育

(一)社区老年教育的广东经验

在老龄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与高龄化持续加速的形势下,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是推进积极老龄化的重要策略。社区是老年群体最为熟悉也最为频繁集聚的场所,是开展老年教育的重要场域。在国家老年教育发展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广东也一直重视社区老年教育的重要地位与功能,逐步发展广东社区老年教育。

 1.形成了多元化的社区老年教育发展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广东社区老年教育的主体日益有序地参与到社区老年教育中来,社区老年教育发展模式也逐渐多元化。一是政府主导模式。由地方政府主导,在社区中开办长者学苑,为社区居民、企业员工、部队官兵等老年退休群体提供免费的老年教育,如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社区长者学苑。二是“社区+义工”服务模式。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的介入活动,有效联合本地义工,共同为社区老年教育服务。如深圳市开设坪地社区九九学堂,为该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教育教学与活动服务。三是地方开放大学参与社区老年教育模式。一种是地方开放大学在社区开设分院,提供长期的老年教育服务;一种是与社区组织合作,提供不定期的老年教育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教育服务需求。四是多主体参与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办学机构与学习者本身等多元主体,开展社区老年教育实践。

 2.设计了丰富多元的课程与教学。老年教育课程是社区老年教育内容的重要载体,而面向老年人这一异质性较强、习得能力较弱的对象,课程内容的有效传递也需要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作为支撑。广东的社区老年教育经过多年实践,一方面设计了丰富的社区老年教育内容,课程种类繁多,主要涉及居家生活、陶冶情操、休闲娱乐、医疗保健、强身健体、信息技术等方面;另一方面也运用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既有在社区中老年教育中心或学堂开展的个人化或小组式的教学活动,也有社区中老年群体自发组成的学习角,开展学习与交流活动等。此外,还有志愿者参与到社区老年教育中来,指导老年群体学习新知识、培养新技能。

3.中央老年教育政策设计与广东地方创新相结合。中国的老年教育政策设计立足于中国老年教育实际,突出中央宏观政策的统领性,同时充分利用政策杠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广东社区老年教育在国家老年教育发展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一方面,确定本地化的老年教育目标,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机会均等、内涵丰富、灵活多样、服务完善,覆盖省、市、县、乡、村5级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21];另一方面,结合广东特色开展社区老年教育实践,开设具有广东文化特色或符合地区实际的社区老年教育内容。例如,茂名的社区老年教育中课程内容突出了当地的石油文化、荔枝文化等,也注重突出茂名市本地常发疾病的预防与保健知识等。

(二)港澳经验对完善广东社区老年教育的启示

在取得上述进展的同时,广东社区老年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社区老年教育的价值与功能认识有限、制度设计缺乏协同性与系统性、多元管理主体的错位、教育课程内容的结构性失调、“城市化”“精英化”的政策价值导向下农村社区教育的先天性不足与城乡发展失衡、社区老年教育的反馈与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广东社区老年教育存在的问题,基于港澳经验与结合广东社区老年教育的现状,本文从以下三方面提出完善广东社区老年教育的路径。

 1.深化对老年教育价值的认识,构建社区老年教育实践框架

社区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服务老龄化社会的价值体现。港澳地区重视老年教育的价值,视老年教育为拓展老年人生命宽度的重要渠道,重视社区在老年教育中发挥的作用。从理念层面上讲,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最后一环。社区是老年人最为熟悉的场所,应充分理解社区老年教育对于老年人积累各项人力资本(可使用技能)、社会资本(所涉及的关系集)以及身份资本(个人对人生的看法或自我定位)的重要作用与价值[22],进而确定社区老年教育的教育立场与实践框架。

基于社区老年教育促进老年人和社会发展的价值基础,构建社区老年教育的实践框架。一是,健全老年教育制度与法律保障体系。虽然老年教育逐渐受到重视,但多是停留在“纲要”“意见”“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层面上,缺乏专门化、系统化的老年教育法律,而老年教育法律建设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老年教育的发展。因此,要健全老年教育的制度与法律保障体系,为老年教育增权赋能。国家针对老年教育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把握老年教育宏观层面的规划实施与发展方向。广东则要基于总体要求与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规范老年大学教育、社区老年教育等各类老年教育的管理归属与组织运行,为广东社区老年教育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保证充足的社区老年教育资金。经费不足往往是制约社区老年教育推行与发展的重要因素。老年教育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事业,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形成政府、社会力量、老年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筹措的经费机制,改善社区老年教育办学软硬件设施;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特色社区老年教育项目,支持社区老年教育在地深耕。三是,构建社区老年教育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一方面,多元主体参与社区老年教育治理,创设相关主体权力协同运作的环境,优化社区老年教育发展路径[15];另一方面,理顺管理体制,政出多门、交叉管理不利于老年教育工作的开展,应厘清地方政府、办学机构、社区老年教育中心等相关主体的权责关系,科学定位、相互配合,从而产生教育合力与互动效应。

 2.以老年群体教育需求为核心,推进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建设

在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总体框架下,社区老年教育设计的内容要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的教育需求,根据学习需要层次分类设计教育内容,推进课程建设,从而更好地提供教育服务。

在提供的课程内容上,一要突破以休闲娱乐型、文化普及型等课程为主的课程结构性失调的局限,设计并提供符合老年群体教育需求的多元课程体系。在保持提供应对型需求课程(如家庭保健、老年护理、电脑学习等)与表现型需求课程(如书法、绘画、摄影、烹饪、手工艺术等)的基础上,扩大贡献型与影响型需求课程(如志愿者、社区服务等)、自我超越型需求课程(如生命回顾、死亡教育、人生价值等)的数量,并合理安排各个需求层次课程的比例,鼓励、引导老年人服务社会,拓展生命宽度,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23]。二要实现课程内容的分层与创新。社区老年学员的年龄结构、学历水平、习得能力等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决定了课程内容应该是多样化的。应设置不同内容层次与水平层次的课程,内容层次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学术研究课与校外活动课;水平层次包括普通班、提高班、研究班、课外活动班等,供老年人进行多层次学习[24]

在课程实施的手段与方式上,优化传统教学方式,拓展社区老年教育新生长点。社区老年教育可尝试冲破传统教育观念支配下课程面授教学的模式与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呈现为一种有意义的、含有教育内涵的交流与对话[25], 而这种互动交流与对话可依托多种方式实现。在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更新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指导老年学习者获得教育性经验;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拓宽社区老年教育实施渠道,在社区教育中心进行远程老年教育。此外,还可以在社区中培育老年学习社团,推进老年群体的自主学习和互动学习,实现老年教育向老年学习的主体位移。

 3.资源建设与质量监管并重,构建社区老年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社区老年教育资源的建设。有限的教育资源一直是制约社区老年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而广东社区老年教育区域间与城乡间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的发展不平等,则是阻碍其全面均衡发展的现实桎梏。通过教育资源的拓展、累积以及资源的合理分配等方式,破除广东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藩篱迫在眉睫。一要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老年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与设备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在社区老年教育实践与课程资源获得中的运用,为社区老年教育信息化提供支持,扩大社区教育资源的供给。二要合理规划社区中心等场地,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充足的教育场地。三要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区域间、城乡间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通过建立政府、社会、教育中心相互合作、有机协调与系统开放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制定农村地区老年教育薄弱发展补偿性与针对性干预等措施,推动教育资源共享[26]

重视社区老年教育质量的监管。应从把控社区老年教育内容、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与建立社区老年教育实施的三维评价机制来监测教育质量。一是对课程内容的质量监管。从课程价值、课程目标和课程特色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在学习对象的源头处进行把关。二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管理队伍[21], 提高社区老年教育师资水平。三是建立“专家—管理人员—学习者”的三维评价机制。定期根据三方不同层次的评价意见,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性的反馈。

 ① 香港与澳门将老年教育称为“长者教育”,本文为统一表述,除引用港澳地区官方表达的文本外,统一将其称为老年教育。

 ② 港澳地区官方规定65岁为老年人的年龄界限,内地官方规定为60岁,本文统一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年龄界限。有社区中老年群体自发组成的学习角,开展学习与交流活动等。此外,还有志愿者参与到社区老年教育中来,指导老年群体学习新知识、培养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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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马早明为华南师范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港澳青少年教育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佘永璇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马林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