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0:42:00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确保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不走样、不变形。""'一国两制'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了的,符合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门根本利益,得到14亿多祖国人民鼎力支持,得到香港、澳门居民一致拥护,也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同。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作为一个与香港教育界有着长期交流历史及对香港教育有较长观察与研究经验的教育研究者,我认为国家主席所说的长期坚持、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对于促进香港教育治理的改进至关重要。其中较为关键的一点,是今后要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走样、不变形,在促进香港教育治理的改进上注意贯彻行稳致远的原则。


我以为,所谓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走样、不变形,主要的意涵是两点:一是"一国"是"两制"的宪制前提,用"两制"否定"一国",一定是"一国两制"方针的走样、变形、是完全错误的;二是"两制"是"一国"活力的重要保证,也是"一国两制"方针独特性与价值所在,用"一国"否定"两制",同样是"一国两制"方针的走样、变形,也是完全错误的。


具体到香港教育治理上,回归以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我们曾经较多强调保持"两制"条件下香港社会与教育的特殊性,于是慢慢出现了用“两制”思维否定"一国"原则的认识倾向,其结果是香港教育、香港社会的一系列灾难,灾难中最核心的教育问题无疑是出现了大量青少年在国民身份认同方面的严重混乱。一些香港年轻人实际上已经成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一股政治力量,也让一片狼藉的香港街头成为美国政客们乐于看到的“美丽的风景线”。具体教育的乱象,如教科书问题、考题问题、“黄师”问题等等都只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教育治理、在于对香港教育治理的认识上将“两制”凌驾于“一国”之上。修例风波震撼了包括香港居民、香港教育工作者在内的几乎全中国、全世界的所有人。随着中央和特区政府一起采取断然措施,如颁布国安法,用"公民与社会"科取代有严重政治与教育问题的通识教育课程等等,香港教育发展的不利局面已经被迅速扭转。


但是,在推进香港教育治理不断进步的良好态势之下,也有许多将香港教育问题简单化、政治化的情绪在强势滋长,我们如何保持清醒头脑,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即用"一国"原则完全否定或取代"两制"安排,已经成为当前推进香港教育治理不断进步应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之所以要在推进香港教育治理改进上旗帜鲜明地反对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即用"一国"原则完全否定"两制"安排,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首先,在宪制上香港的教育治理属于“两制”范畴,用“一国”否定“两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违背中央关于"一国两制"的完整政策规定。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曾专门将"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作为准确把握"一国两制"的实践规律、确保“一国两制”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的四点重要经验之一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这就是最有力的宣示。


其次,香港教育治理的改进必须充分考虑香港社会的实际,用"一国"否定"两制"在实际上也行不通。从鸦片战争算起,香港发展资本主义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香港居民中有一半以上人口持有或者曾经持有英国海外国民(简称BNO,属于英联邦公民但无英国本土的居留权)身份,更有几十万香港居民干脆持有外国护照。他们中的许多人还曾经是历次运动中从内地来到香港的"逃港者"及其后代。比如"深圳历史上共出现了四次大规模偷渡",分别为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据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1954年到1980年,官方明文记载的“逃港”事件就有56.5万多人次!即所以“在香港社会色彩斑斓的集体心理图景里,首先映入眼帘的必然是香港社会由于历史因缘而形成并传承下来的避难者心理。"而"香港社会对中国母体实际上总是或明或暗持一定的恐惧和厌恶心理;经过家庭和同侪教育代代相传,最终在二十一世纪形成香港社会与中国内地建立良性关系的重要障碍。”21 这些香港社会的"社情"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显然都不会因为国安法的颁布就突然消失。以国民身份认同为核心的香港教育治理的不断改进,必须直面这一社会现实,采取春风化雨、久久为功、行稳致远的策略。


最后,香港教育治理和整个香港社会制度一样,有其自身的传统、特色和某些突出优势,用"一国"否定"两制"的思维不仅会让香港教育失去这一传统、特色和优势,也不利于"一国两制"事业和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现存香港教育制度无疑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修例风波等事件中也已经暴露无遗,特区政府及香港社会都应当直面问题、勇敢改变。但是香港也有若干所世界级的高水平大学,大学治理上的自主性更是现代大学的本质特征。香港中小幼学校完全公立的比例甚少,办学团体在办学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香港社会总体上也尊重学校、教师、办学团体的教育自主权。虽然这些因素造成"小政府"对于教育的管治乏力的某些缺陷,但这些因素也同样使得香港教育具有十分明显的灵活性、专业性和开放性。而无论是大学还是中小幼学校,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和开放性等等,都是香港教育能够培育有创造性、有个性人才的基础。推动香港教育治理的改进,要特别防止“倒洗澡水时连孩子也一起倒出去"的偏颇思维。


综上所述,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走样、不变形,在促进香港教育治理的进步上贯彻行稳致远的原则十分重要。在具体做法上,当前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要在认识上认真处理好"一国"与"两制"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认识到,依据基本法,教育治理属于“两制”范畴;另外一个方面又要认识到,"两制"内涵里的特区政府的教育治理权、"主体责任"等等又是宪法、基本法所赋予的。2020年6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在有关香港国安立法问题的谈话中,曾经明确表示:"我们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履行对香港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其中"支持特区政府履行对香港教育的主体责任"的表达,可谓对这一辩证关系的一种重要且准确的认识与表达。


其次,要在教育领域促进“特区政府履行对香港教育的主体责任"。"修例风波"等事件中已经暴露出来的一些比较严重的香港教育治理问题,特区政府及香港社会都应该直面并予以改进。比如:在"小政府"的治理理念之下,特区政府如何在给各级各类学校以比较充裕财政资助的同时,拥有与财政责任相应的强有力的管理与监督权?在尊重学校、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同时,如何基于宪法、基本法、国安法对香港教师提出相应明确的资质要求?在坚持教育机构专业分工、相互监督原则的同时,如何形成教育的合力,而非教育局似乎只做教育政策的规划、宣示,却无力对学校教育、升学考试等关键实践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如此等等。


最后,要在教育治理上避免用简单的政治判断取代复杂的专业思维。在中国内地,许多对香港问题没有基本认识的"专家"都理气直壮地认为,香港既然已经回归、是一个国家了,那么内地的许多教育主张尤其是政治教育方面的主张就“天经地义”地适用于香港。这些看似"政治正确"的激进主张,不仅无视宪法、基本法等宪制前提、无视香港社会与教育的客观实际,也严重违背因材施教等教育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律。在内地同胞普遍关心的香港青少年国民身份认同教育上就更是如此。强制灌输等错误的德育理念在内地教育实践中已经普遍遭遇学生逆反心理高企、实效性长期低迷等困境,若在香港教育中罔顾教育规律硬搞“马列主义老太太”式的空洞、强制的政治说教,教育的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让香港青少年与国家的关系更加疏离。


参考文献:

【1】刘火雄,逃港风潮痛史【EB/OL】.http://www.chinawriter.com.cn.2010-07-13. 

【2】阎小骏、香港治与乱:2047年的想象【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70.71.

【3】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乔港中联办发言人:坚定支持乔港特区建立健全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教育体系N]. 2020-06-12


 文章来源:《教育发展研究》,2022年第21期,48-50


(作者檀传宝,华南师范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